项目概况
光明区2025年排污许可工作技术支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XDL-2025-00024
项目名称:光明区2025年排污许可工作技术支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858,4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备注 |
光明区2025年排污许可工作技术支持项目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作为证明);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7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