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
选商编号: FZBXS20250521-0043
项目编号: ZY25-XA627-TPFW1167
选商方式: 谈判采购
项目概括: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
项目单位: 第七采油厂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分类: 三类
选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2资质要求:服务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服务商报名参与范围,仅限于中标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环境监理、环境风险评估及其他环保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第三标段(招标编号ZY25-XA405-FW507)项目中入围候选人。(提供中标通知书)3.3业绩要求:服务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排污许可证照管理、执行填报相关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3.4财务要求:财务须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服务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查询截图)。3.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5-05-27 00:00:00 至 2025-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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