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泰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4〕39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4〕39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60000.00 元
最高限价:70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264182 | 泰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1 | 批 | 70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其他法律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大于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该部分份额的60%),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 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货物类。(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0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1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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