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公开出让池州市2024年第一批化学需氧量排污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一)标的名称:池州市2024年第一批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标的编号:N0122PFQJY240006),期限5年,公告信息表如下:
污染物名称 | 出让量 (吨/年) | 涉水污染物所属流域 | 竞价底价 (元/吨·年) | 竞价阶梯(元/吨·年) |
化学需氧量 (COD) | 8.702 | 长江(不含巢湖)流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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