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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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329,33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樟树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第二次)第一次澄清说明各潜在投标人:1、本项目控制价文件以财政评审为准,不作变更。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存在的如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等控制单价为零的项目或类似情况的,由此引起的报红不作废标处理。2、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樟树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和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樟树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第二次) 由此引起的报红不作废标处理。特此说明!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05月1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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