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袁州区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及袁河上游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 2024-04-17
关于对袁州区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及袁河上游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澄清说明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工程排污费不计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存在的如下情况: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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